日前,正式制定《天津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8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1%以上。
《实施方案》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新要求,确定了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三个方面的培训重点。
一是关于企业职工培训。加强企业职工培训,主要目的是适应新产业、新技能的要求,提升职工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为此,《实施方案》提出,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大力开展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师带徒”计划等项目,着力培养企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促进职工高质量就业。
二是关于就业重点群体培训。主要面向农村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就业重点群体,针对其就业创业需要,持续开展就业技能、职业技能提升等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实现技能就业和稳定就业。
三是关于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对农籍和涉农专业学生接受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还可享受助学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