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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省级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出台

发布日期:2019/10/08 浏览次数:366

日前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将对天津市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产生积极影响。2018年天津出台了《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将天津市打造成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优城市。此次审议通过《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彰显出天津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另外,此次全国首部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的出台,有望对其他地区产生带动效应,区域政策红利有望密集释放。

从国家层面来看,2019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上透露,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正在研究制定。目前来看,2019年政策推进力度持续加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正在加速健全与完善。 

除了制度建设,人才队伍也将加速壮大。据悉,7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强调,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可以预见,中国将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未来还将完善相关专业人才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