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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次将国有公益林采伐限额下达地方使用

发布日期:2014/02/07 浏览次数:212

近日,四川省林业厅向全省21个市(州)下达今年国有人工公益林采伐限额62600立方米,这是四川省首次将国有公益林采伐限额下放地方使用,改变了此前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的格局。此次下达的国有人工公益林采伐限额只能用于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森林病虫害除治、灾害木清理、森林抚育和其他特殊原因采伐国有公益林的需要,不得用于采伐集体公益林。在采伐限额使用上,由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在限额内审批相应的林木采伐,不分解下达至县级和国有森林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