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四川省残联获悉,我省今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的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制度日前正式出台。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发布的《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从1月1日起,对我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费用补贴。仅此一项,全省今年将投入资金5亿元,惠及重度残疾人66万余人。
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用补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对缓解残疾人家庭困难、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具有重要作用,发放对象是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四川省户籍残疾人。具体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应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残联审批等程序。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有残疾人死亡、残疾人户籍迁出本省、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等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