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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不再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发布日期:2014/04/29 浏览次数:127

四川省日前出台新规,全省不再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有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旦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一律提请县级以上政府对其予以关闭。

同时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将予以重处,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生产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1年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将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生产企业一律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