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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8项市级人社部门管理权限下放至扩权试点县(市)

发布日期:2015/04/08 浏览次数:218

日前,四川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省政府向扩权试点县(市)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做好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核申报”等8项市级人社部门管理权限下放至扩权试点县(市)人社部门实施的衔接工作。 

根据《通知》,下放的管理权限项目包括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核申报、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中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和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初、中级)核发、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和培训项目审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中的部分审批、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以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核发。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市(州)人社部门要在主动放权的同时,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防止管理脱节。而扩权试点县(市)人社部门要主动履责,积极做好承接工作,尽快熟悉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程,提高承办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做到无缝衔接,避免工作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