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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建立投资项目单位"黑名单"制度

发布日期:2015/08/21 浏览次数:38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四川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明确我省将建立投资项目单位统一代码制度、异常信用记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三大制度。 

根据《方案》,投资项目注册后,即时生成作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相当于项目的“身份证”,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作为后续监管的基础条款;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开工建设的、不按照经批准的内容组织实施的、未通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运营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视为信用异常;项目单位出现3次以上一般异常信用记录,或1次重大异常信用记录且未按规定整改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将项目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有多次异常信用记录或被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将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准入、投资补助、贷款融资、资质审核等方面受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到2015年底,我省将建成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同时,将相应调整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审批、节能审查、水土保持、压覆矿产资源批复等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尽快实现同步下放。还将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的指导和规范,以解决审批权限下放后,基层部门“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