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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12条信用惩戒措施 当"老赖"评级晋升莫搞

发布日期:2016/08/11 浏览次数:74

近日,四川省出台《进一步加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推进四川诚信建设的意见》。内容包含史上最严惩戒失信执行“老赖”12条措施,这12条信用惩戒措施,涉及到“老赖”生活、工作、家庭等方方面面。   

这12个方面既有之前一直对失信“老赖”实施的7条惩罚措施,也包括新增的5条惩罚措施。此前,失信“老赖”将禁止乘坐飞机;禁止乘坐动车组列车、其他列车软卧;禁止乘坐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其办理贷款或信用卡、融资、担保等部分金融活动;公开曝光失信信息;依法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为了加大对“老赖”的惩罚力度,此次新增了5条惩罚措施,包括限制“老赖”获得相关荣誉;在招标投标、项目审批、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入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评职晋级、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限制;限制出境,包括护照被宣布作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