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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文件推动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20/04/19 浏览次数:143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四川省人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四川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通知要求,到2021年底,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高危企业在岗人员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培训和考核示范单位。   

通知明确,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包括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四个项目。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学员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按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关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同时,按照人社部门关于在全省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相关政策规定,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按规定完成培训计划后,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通知提出,高危企业作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提升开展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能力,搭建高危企业安全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同时,鼓励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强化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培训考核标准和教材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