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一是健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建立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本对应、上下贯通的机构职能,统筹设置党政机构,不断增强我省各级党委的组织协调能力,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各自优势。对综合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领域的机构职能进行大幅调整优化,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同时发挥党和政府积极作用,管好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构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是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导向。在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集中进行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用好中央赋权着力体现山西特色。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五大任务,在中央政策框架内,结合省情实际设置了一批体现地方特色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