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我办接到江油籍农民工代表胡远明等人的求助电话,反映在阜新市开发区和美家园工程项目中由于长时间未能拿到工资,导致生活极其困难,请求办事处给予帮助。我办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赶赴到阜新市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此事,据市劳动监察支队和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介绍,该工程是由施工单位阜新市商业公司(甲方)分包给我省遂宁承包人舒家平(乙方),由于工程未全部完成,甲乙双方对工程量异议比较大,乙方未能提供有效的工资证明,造成农民工工资未能及时发放。考虑到农民工的困难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我办在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多次协商,最终,由甲方单位先行支付75万元农民工工资,待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甲乙双方工程进行认定后支付剩余工程款,我办将继续跟踪此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