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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挂牌成立

发布日期:2018/02/15 浏览次数:480

12月27日,由我办与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筹建的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四川省政协陈放副主席、四川省司法厅刘朝宽副厅长,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张树华副巡视员、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王晓林主任等领导出席授牌仪式并分别作了讲话,授牌仪式由我办黄仁明主任主持。北方地区各四川商会会长、我省各市州驻北方区域负责劳务工作的同志,共60多人参加了授牌仪式。 

陈放副主席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党委政府历来给予高度重视。省司法厅与省政府驻沈阳办事处联手将法律援助向北方地区的川籍民工延伸,是一项重要举措,为依法维护北方地区川籍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搭建了平台。司法厅要从培训、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工作站的支持力度,使工作站充分发挥其在依法维护川籍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中的应有作用。 

刘朝宽副厅长对于工作站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六个结合”:一是将直接提供服务与引导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相结合;二是将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相结合;三是将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四是将法律援助服务与宣传相结合;五是将服务在辽宁的川籍民工与服务在北方片区的川籍民工相结合;六是将传统服务方式与互联网+服务方式相结合。 

黄仁明主任表示:为在外川籍务工人员服务,是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长期以来,北方地区是我省外出务工较为集中的区域,劳务维权问题关系到在外川籍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不容忽视。该工作站的建立以整合维权力量,建立统一、规范的维权服务平台为基准,使行政参与协调与法律援助有效的进行对接,切实保障川籍务工人员在外的合法权益。 

省法律援助中心王晓林主任称,沈阳工作站的成立,标志着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在省外的第二个工作站的正式成立、标志着省法律援助机构与省政府驻沈阳办就北方地区(东三省及河北、天津、内蒙古、山西)川籍民工维权工作的协调配合有了平台、建立了机制。驻沈阳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具体工作委托有丰富经验的沈阳正益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实施。王晓林主任对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提出了要求,要认真解答川籍务工人员的法律咨询、为川籍务工人员代写法律文书、组织开展对川籍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帮助川籍务工人员向务工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对应当由户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及时有效地维护川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