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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支持智能制造发展"升级版"政策
发布日期:2020/9/17   浏览次数:710   【返回列表

日前,《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正式印发。 支持制造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支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提升创新能力,给予最高20

0万元支持。对国家级或市级智能制造领域试点示范、新模式应用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对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升级发生的设计咨询诊断费用,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对国家或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内外网络、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支持工业企业上云,对上云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项目给予支持,对达到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G基站、光网络单元、内容分发网络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余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支持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应用。

对新建并投入运营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给予每个基站2万元奖励,对光网络单元(ONU)、内容分发网络(CDN)以及5G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国家重大专项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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