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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出台《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3/9/3   浏览次数:1596   【返回列表

  吉林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到2020年,吉林省计量工作发展要实现计量惠民服务力度不断增强,企业计量检测能力与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普遍提升的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强调,为完成上述目标,要在民生计量、能源计量、工业计量、法制计量和科技计量等五个方面,努力做好十五项重点工作,包括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技术保障和评价体系,夯实企业计量基础,完善计量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提升量值溯源体系能力等。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按照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和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相关政策及保障措施。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加大计量投入力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检查考核,保障计量事业全面发展,构建吉林省计量工作发展崭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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