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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积极维护民工权益 保持社会稳定
发布日期:2013/1/30   浏览次数:1689   【返回列表

维护民工权益 保持社会稳定

     按照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我省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取工资,顺利返乡过年。我办主动联系驻地维权中心、信访、维稳、人社、民政等部门开展合作,形成各方面优势资源的合力,建立了针对维稳、维权的快速协调处理机制。

     今年1月29日,我办接到沈阳张士农民工维权中心反映,我省遂宁市100余名农民工因未拿到工资滞留在张士开发区米其林厂区内。接到信息后,我办马上指派专人赶往该厂区,首先安抚农民工的情绪,劝住农民工不要有过激行为,让他们相信政府一定会为他们解决好此事,同时了解到,我省遂宁市时代卓航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航公司)于去年4月与北京国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公司)签订劳务施工合同,参与建设米其林厂区机电安装工程,由于多方面原因今年1月20日工程停工,停工后,由于北京国兴公司未按合同支付我省遂宁市卓航公司工程款,导致100余名农民工因未拿到工资滞留此地讨要工资。了解完情况后,我办立即联系了张士农民工维权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并召开由区农民工维权中心牵头多部门参加的农民工工资协调会,在我办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次与北京国兴公司进行协商并说明问题的严重性,最终北京国兴公司于当日与我省遂宁卓航公司达成协议,北京国兴公司先行支付给遂宁卓航公司172万元工程款,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此事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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