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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两部鼓励创新法规今起实施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33

月1日,我省两部地方性法规《辽宁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和《辽宁省专利条例》开始实施,两部法规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辽宁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共六章五十条,明确了科技人员、企业、政府在推进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和责任义务,提出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政府引导和扶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辽宁省专利条例》共七章三十八条,涵盖了专利促进、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专利奖奖励、发明人职称评定等多项内容上都有了很大的突破。
    在保障方面,《辽宁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明确,全省科技研究开发经费应当逐年增长,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财政性科技资金。《辽宁省专利条例》则加重了对假冒专利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2013年专利检查涉及的1万件商品里,假冒专利商品有189件,电器、医药产品、日化用品是专利侵权的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