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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今年调整市级纪委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4/06/04 浏览次数:29

5月30日,辽宁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要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承接好纪委交出的职责,承担起各自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把职责定位,把职能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
    据了解,辽宁省决定采取继续做好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工作。在前两轮清理调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力度,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在做好省本级清理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市县级纪委的清理工作,年底前各级纪委都要完成清理工作。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
    根据中央纪委批复的机构调整方案,省纪委立即启动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同时,加强对市县两级纪委机构调整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年底前完成市级纪委机构调整,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要抓紧调研,待明年条件成熟后再适时推开。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对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进行分解细化,抓紧制定改革任务书。充分运用调研成果,摸清底数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辽宁省实际研究提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派驻机构和巡视工作全覆盖等对策建议,并积极开展试点。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