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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限期32家央企188个项目治污

发布日期:2014/07/30 浏览次数:51

 辽宁省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蓝天工程”。实行最为严格的“谁污染、谁治理”,强力推动企业治污。以钢铁、电力企业为重点,对32家央企188个项目实施限期治理,同时抄送集团总部和国务院国资委。
    通过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开展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全省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机动车总量翻了一番,已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4647台,占总数25.3%。全省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城市出租汽车有44667台,占总数的71.9%。
    环保、住建、交通三部门连续两年开展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以施工、交通和堆场等大型尘源为重点,采取巡查、暗访等方式,共治理施工工地1374个,共完成93项大型尘源全覆盖工程。
    辽宁省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总队,配备环境警察25人,加大了大气环境执法力度。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了连续执法的高压态势。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为发展绿色交通,综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辽宁省强力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出台淘汰黄标车补助政策。
为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社会舆论监督,辽宁省专门研制开发了“辽宁AQI在线手机软件”,群众可通过手机对全省14个城市及每个自动监控点位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查询,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