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七部分,共24条,对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全面具体地确立了改革的顶层设计。
《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大多数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更加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和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建成统一管理、分类监管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意见》从五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二是建立更具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管理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改革。三是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推动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政策支持。四是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五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实施分类监管,组建具有不同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意见》还提出加强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企业改制重组提供政策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国资国企改革的良好环境,建立鼓励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形成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