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放宽准入条件,支持合法经营。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关于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规范有序发展若干意见》明确了多项优惠政策:
一是支持工商登记注册与网络平台备案相结合,在规范中促发展。
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由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进行审查和备案,并将证明其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的网页上。
二是鼓励大型流通企业、知名企业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网络交易平台项目。
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不能办理营业执照但正在或拟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帮助完备条件,积极引导办理营业执照,变无照经营为有照经营。
三是引导网络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引导网络经营主体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信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