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之以恒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切实履行党组织管党治党职责,从严抓党的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和不落实问题,始终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大力倡导“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一)加强查办案件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保证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行动。
(二)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
(三)严惩用人腐败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和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切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四)坚决查纠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
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二)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四、落实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一)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
(二)纪委负起监督责任。
(三)狠抓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