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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立"暖房子"工程建后管理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14/03/11 浏览次数:149

近日获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建立“暖房子”工程建后(质保期后)管理长效机制的相关工作,政府推动期为5年,以后由物业和居民自行管理。
    据了解,从2013年起,吉林省政府将“暖房子”工程建后(质保期后)管理长效机制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同时,省暖房办将与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各地要指定有关部门负责“暖房子”工程后期维护管理工作,设立专项资金账户,成立专业应急维修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