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吉林省近日出台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相关实施意见。吉林省从4月1日起针对一般住宅开始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根据规定,施工图纸审查阶段如达不到“绿色”标准,相关部门不得向施工单位出具开工许可。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根据规定,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分为六类指标,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三个等级。
以住宅为例,评价标准要求包括一般项30项、优选项10项、控制项有33项,其中包括小区绿地面积、住宅日光照超过两小时等具体指标。在星级评定时,以一般项和优选项达到相应数量进行划分。其中,一星级达到基数的要求最低,从一般项中任选12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