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安委会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4至8月份,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要求,此次行动要紧紧围绕春夏交替阶段季节转换特点和夏季雷雨、高温、湿霾等对生产作业施工影响,尤其是暴雨、汛期可能给安全生产造成的威胁危害等,针对人的思想情绪和生理变化规律、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和维护的重点、要点,以及洪水、滑坡、塌方、塌陷等自然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有的放矢,做好重点专项安全整治;对屡禁不止、长期存在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三超”、“三违”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彻底治理。
在复查验收阶段,各级政府、部门要组织复查验收组,聘请相关专家参加,按照县级逐个企业、市级不低于30%、省级不低于5%的比例,对企业整治落实质量进行复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责令其停产“返工”、“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