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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召开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4/07/03 浏览次数:32

近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共同组织召开了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2014—2015年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会议提出,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必须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紧紧围绕“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切实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近阶段要着力做好8项工作:一是强化目标责任的落实,加强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考核、评价和问责,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强力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加强环保和用地管理,强化政策支撑,妥善做好职工安置;三是抓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四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六是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地热能资源,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气化吉林”工程;七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开展二氧化碳的捕集和利用,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努力增加森林碳汇;八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低碳内生机制,逐步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会议还提出,今明两年我省污染减排任务十分繁重,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减排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一是要强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六厂(场)一车”减排工程;二是要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提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三是要加强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夯实污染减排工作基础;四是要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持续巩固污染减排成果。同时,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减排目标责任管理,严格减排考核问责,全面落实减排各项政策措施,为污染减排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