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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多措并举壮大外贸主体队伍

发布日期:2014/07/10 浏览次数:30

吉林省将采取“统筹兼顾,各有侧重,全面培养”的原则,不断壮大外贸主体队伍,抓好龙头企业,扶持骨干企业,壮大中小微企业,引进外埠企业。力争到2017年底,使我省外贸获权企业超过1.5万户,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达到3000户。
    确定一批重点主体支持项目。对一汽集团、长春轨道客车、通钢集团、大成集团等重点外贸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个性化服务。
    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全力支持企业参加国家级或区域性的专业展览、展销活动。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境外营销展示中心和“吉林制造”网站等平台,多渠道挖掘国际市场需求。
    全力帮扶无出口业绩企业发展。对已经获得进出口权、无出口实绩的中小型企业,通过解读政策、分类指导等方式,鼓励企业利用网上贸易、电子商务等渠道,畅通营销路径,拓展国际市场。对无进出口权的企业,加大培训和引导,帮助办理获权。对有意拓展国际市场的企业,积极为其办理进出口权资格,协助其寻找对外贸易渠道。
    着力引进重点外贸项目。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区等对外开放先导作用,围绕我省产业结构升级,重点引进装备制造业、农产品深加工、电子信息、木制品深加工、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企业,着力引进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以出口为主导的贸易型企业。
    积极培育具有外贸功能的专业市场。依托省内基础条件好、影响面广、管理水平高的特色市场,重点培育一批内外贸结合的专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