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吉林省司法厅采取系列举措,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
积极应对矛盾纠纷发展变化新形势,切实做好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合同纠纷、房屋宅基地、人身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电子商务等社会热点问题领域矛盾纠纷调解。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普法服务小分队和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不断提升城乡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不断拓展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将司法审判急需的环境污染损害、司法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等鉴定事项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为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非诉讼纠纷及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医疗损害、房屋拆迁等争议解决提供公益性司法鉴定服务。
巩固、充实和规范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快推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巩固现有“百姓说事点”,发展流动的“百姓说事点”、网络“百姓说事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向村(居、社区)延伸。
依托优质资源设立一批高资质、高水平公共鉴定机构,优化布局结构,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鉴定机构将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满足基层群众的鉴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