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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委承接和下放10项行政审批项目

发布日期:2014/09/02 浏览次数:156

吉林省农委今年将取消、暂停2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2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农业部6项行政审批项目。


  承接农业部6个审批项目:


  1.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农业、水利)。


  2.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评定。


  3.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资格认定。


   4.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5.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6.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取消和暂停2个项目:


1.在非疫区研究植物检疫对象的批准(取消)。


  2.农业机械产品推广前的鉴定(暂停)。


  下放2个项目:


  1.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审核及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批(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批”下放市(州)、县(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审核”不作为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2.农业植物产地和调运检疫及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将“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证书签发”项目下放至省级授权的市(州)、县(市、区)植物检疫机构”;将“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书签发”项目下放至市(州)、县(市、区)农业植物检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