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农委就今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介绍。
为稳定预期、保持政策连续性,我省将实行连续稳定的补贴政策。在2015年至2017年政策执行期内,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方式等3年保持不变。资金使用采取3年周期内年度资金连续滚动的办法。
从今年开始,吉林省将在30个产粮大县实施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业装备建设,优先在前郭县、榆树市、公主岭市、农安县、九台区、长岭县、乾安县、扶余市、洮北区和敦化市等10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先行示范县和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3年内在全省扶持300个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扶持建设资金采取中央财政补贴、省级财政补贴、地方投入、信贷支持、融资租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筹及社会资本投入等多元化形式,项目重点支持机具装备和机具场库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