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全省1300多万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尤其是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将切实受益。
《指导意见》中,针对因年老、患重特大疾病等,生活不能自理,个人经济负担较重,且需要入住定点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或医院护理机构,接受医疗照顾护理的参保患者,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来缓解个人经济负担较重问题。对临床必需、有明确的适应症和临床诊疗规范、参保患者个人负担重、不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内的部分药品,以逐步缓解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的药费负担过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