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正式印发《关于财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政策措施、保障机制3大部分,全面阐述了财政、金融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等内容,重点提出了15条政策措施,有力回应了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在健全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方面,从增加资金总量、调整资金存量、筹集资金增量方面入手,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的同时,利用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完善土地收入使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措施,多渠道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筹资渠道。
在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方面,通过完善农村金融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建立健全涉农贷款风险财政补偿机制、加强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强化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规范推动涉农PPP和政府购买服务,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向农业农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