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了26条改革任务和72项工作举措。
据介绍,《意见》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可操作性。《意见》对标对表国家要求,立足农业大省省情,坚持突出吉林特色,细化实化国家相关文件提出的改革任务,提出了72条落实性工作举措,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二是突出发挥城市群带动城乡融合发展的作用。
按照我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哈长城市群,谋划建设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动长吉一体化和长春公主岭同城化发展”等政策举措,增强我省中心城市人口承载力和吸引力,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突出城乡融合发展载体平台的打造。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城镇、特色产业小镇建设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推广这些经验做法,提出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三大载体平台,即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增强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的能力;创新美丽乡村发展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典型;优化提升农业园区,推动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在产业园推广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