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区域信息 > 吉林省信息
返回

吉林省:四大措施支持开展"带货网红"培训

发布日期:2020/07/14 浏览次数:381

日前,吉林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助力发展“网红经济”开展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方案》,7月6日,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等9个新职业,“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了“直播销售员”,人们熟知的电商主播、“带货网红”有了正式的职业称谓。我省在人社部公布新职业的第一时间启动了直播销售员培训,具体提供四大支持措施:一是将直播销售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由定点培训机构对农民等7类群体免费提供培训,财政部门对定点培训机构给予补贴;二是将培训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学时5-8元提高到每人每学时10元;三是鼓励各地支持一批培训机构开设直播销售员专业,认定一批直播销售员定点培训机构;四是省人社厅组织编发直播销售员培训教材。开展直播销售技能大赛,搭建竞争平台。为促进“带货网红”培训,加强“带货网红”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会同辽源市政府,计划于7至9月份,组织开展首届吉林省“东北袜业杯”网络直播销售技能大赛。  

加强直播销售队伍建设,促进健康发展。为培育壮大“网红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点,将持续加强“带货网红”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养一支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双高、区域分布和专业结构合理的网红销售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