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通过创新四大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专业大户。专业大户经营规模比较大、生产能力比较强、综合效益比较高,在使用农业机械、应用先进技术、引进优良品种、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具备明显比较优势。
二是家庭农场。从成员构成、生产能力、管理方式、经营形式看,家庭农场是专业大户的升级版,要努力通过培育、扶持、发展专业大户,积极引导过渡到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上来;对已成形的家庭农场,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合作组织。要把合作组织发展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既要发展农民合作社,又要发展混合合作社,尝试发展股份合作、上市发展的路子。
四是农业企业。包括直接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的企业、与农民采取契约机制合作发展生产的企业和领办创办或加入合作社的企业,要发挥其优势,推动与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的协调发展,为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