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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

发布日期:2013/09/27 浏览次数:196

近日,黑龙江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定期开展核查,对骗保的单位和个人将记入征信系统,同时要求各地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
  《意见》指出,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建立起较为健全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城市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大厅,形成集救助受理、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新模式。各地要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市(地)为单位设置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各级政府及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信访事项之日起60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