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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从四方面支持农业保险

发布日期:2013/10/29 浏览次数:184

据介绍,黑龙江保监局专门成立了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机构,积极推进农业保险的改革创新。
   一是创新机制,提高农业保险市场竞争效率。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标准,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深化经营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政策性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构建公司制、互助制等多种保险形式并存、良性竞争的局面。
   二是统筹推进,促进农业保险全面协调发展。大力进行产品创新,满足广大农户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围绕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涉农保险业务。
   三是完善服务,不断提高农民满意度。切实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管理清晰、运行规范、服务到位”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将农业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实现服务网络“连成片”和保险服务“面对面”。
   四是强化监管,切实保护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划定监管红线,明确农业保险经营的“禁区”和“高压线”,严禁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手段套取国家财政补贴,严禁不严格执行已报备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行为,严禁平均赔付、拖赔和无理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