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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次数:176

今年,黑龙江省各地积极探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有效措施:出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政策,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即将出台的《黑龙江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把建立健全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作为重要建设内容之一,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多种经济形式参与,分阶段、分区域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用设施。鼓励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我省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给予8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元、省财政补助15元,市县财政补助15元,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