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将探索试点地区取消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大社区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打造以“扁平化”为特征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强基层力量,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服务效率。试点街道办事处撤销后,为更好承接原来街道及社区职能,在区级层面成立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社区采用“一个核心(社区党工委),三个体系(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及社会服务组织)”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了党的领导,形成了居民自治、中心服务、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社区服务与管理新格局,不仅解决了长期以来社区承担大量本应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工作职能这一问题,让社区开展工作有手段、有资源、有财力,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还通过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实现了集中办公、统一办理的“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