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有序扩大营改增试点,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全省各级国税部门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试点纳税人确认、税控系统安装测试、技术支持保障、过渡期票种衔接、个性化专门服务管理、内外部培训、应急预案管理等工作,按时圆满完成了各项试点任务。下一步,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将密切加强对试点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与评价,保证试点平稳运行。
黑龙江省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上线运行
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有序扩大营改增试点,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全省各级国税部门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试点纳税人确认、税控系统安装测试、技术支持保障、过渡期票种衔接、个性化专门服务管理、内外部培训、应急预案管理等工作,按时圆满完成了各项试点任务。下一步,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将密切加强对试点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与评价,保证试点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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