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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重投民生热点

发布日期:2014/01/16 浏览次数:178

 2014年,黑龙江省财政将围绕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做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等重点民生工作。
    一、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和最低工资制度为主要手段的分配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控地区间工资收入差距,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促进农民增加经营性、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
    二、不断提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工资和就业困难群体工资水平,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支持就业再就业的税费减免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支持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
    四、建立政府、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增加个人缴费比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都不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着力推动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支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推动完成858所农村中小学校小火炉改造任务。
    六、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公共文化数字工程建设继续给予补助,采取贷款贴息、融资奖励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七、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完善配套设施。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泥草房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大雾霾治理、中心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和小锅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