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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监管

发布日期:2014/01/20 浏览次数:195

从去年11月开始,黑龙江保监局对省内192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了普查,并于今年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
   《通知》要求,各保险中介机构不得擅自设立机构和变更高管人员等;在销售过程中应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上面应注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及合作保险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等事项。
    今年起,黑龙江保监局还将实施“市场观察员”制度,利用短信平台,不定期向社会公众发送提示保险中介领域风险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