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将紧紧围绕规范财经秩序,切实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将今年确定为“严肃财经纪律年”,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防范财政资金运行中的各类风险。
今年,黑龙江省将健全嵌入预算编制和执行业务流程的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同步监督,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推进国库动态监控工作,2014年底前国库动态监控要覆盖所有市县。
今年,黑龙江省将建立健全财税政策有效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对省直单位的支出预算、资产管理和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开展检查,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整顿。建立违纪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机制,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