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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落实

发布日期:2014/02/17 浏览次数:168

近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不动产统一登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修订《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家战略性基础工作,要高度重视,把握节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深入研究下一步可能遇到的问题。作为耕地大省和林业大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要与省情结合,关注土地确权等问题,整合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相关部门要充分沟通协调,把握好技术标准和工作口径。
    会议强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措施,对于优化龙江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民创业和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工商、编制、法制和监察部门要加大改革推进协调力度,既要坚决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一般性、普遍性要求,又要从龙江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减少前置审批,大力压缩审批时间,最大限度取消年检,实现审批制度便利化、程序便利化和时间便利化。
    会议原则同意修订《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按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后履行提报程序。具体条文修订要紧密结合省情实际,针对龙江当前存在的问题,突出地方特点和实用性、可操作性,重在解决问题,促进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