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政策标准不降,纠偏治理力度不减。治理中小学校违规办学行为,是黑龙江省开展全省教育治理的重点,省教育主管部门将立足全省,全方位、立体化同步推动,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全省一盘棋,同步推进哈尔滨之外地市、县区部分普通高中违规办学行为的治理力度,努力破解违规办学行为难题。
黑龙江省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出台补充文件,对包括普通高中在内的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进行强化、细化,并严格责任分解与追究制度,分地区召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座谈会,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责。同时,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任追究,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违反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理和处分。
此外,还要不定期开展由教育督导部门、业务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的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大检查,采取“不通知检查时间、不通知检查路线、不安排接待”等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于不及时纠正违规做法、继续顶风上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坚决给予查处。同时,签订省级示范性高中规范办学责任状,发挥省级示范高中的正面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