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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计生条例或明天通过 4年生育间隔拟取消

发布日期:2014/04/22 浏览次数:184

近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大家一致认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符合我省的民情民意。按程序,《修正案(草案)》将在本月23日表决,如获人大通过,“单独二孩”政策将走完立法程序,表决通过当天公布具体实施时间。
    本次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最大的改动之处是,将第十三条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明确界定了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独生子女”夫妇范围。据省卫计委副主任王福学介绍,当前我省人口总量增长速度减缓,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劳动力平均年龄提高,人口老龄化加快,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黑龙江省在2002至2012年的十年间,人口总量一直稳定在3813~3834万人之间,呈低速缓慢增长态势,2012年总人口为零增长。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减缓人口达到峰值后快速下降的趋势;有利于改善人口数量和结构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符合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利于保持合理劳动力规模,延长人口红利期,实现人口红利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