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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保厅立查立改下放权力

发布日期:2014/05/19 浏览次数:176

 近日,黑龙江省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工作中,省环保厅却没有落实到位,在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仍然坚持省市两级审批,省政府对其提出点名批评,要求其立即整改,将能够下放的审批全部下放。
    省政府在精简行政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职能部门仍然存在办事流程不明晰、效率不高、审批条件不清晰等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4月28日,在省政府现代信息服务产业发展专题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点名批评省环保厅在电信建设项目环评上搂着权力不放,坚持省市两级审批,要求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将权力下放至市级,且只审一次,确保行政审批“放的下、承接好、批的快、质量高”。
    为切实保障和服务全省产业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省环保厅于4月30日下发了《关于下放部分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的通知》,决定将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将“移动通信基站、广电通信塔(台)、雷达、卫星地面站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全部下放至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下放的还有“不跨市(地)行政区域的送(输)变电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