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招考办对本省高考2014年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黑龙江省共有13000余名考生享受政策。
据悉,2010年由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这一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省级奥赛获奖者不再享有加分照顾,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基地班考生”和“省级(含)以上优秀专家的子女”两个照顾项目在今年也被取消,部分加分项目有5至10分“瘦身”调整;此外,在我省工作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子女今年将不享受“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
部分“瘦身”的加分项目调整内容
1、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总成绩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10分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总成绩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10分
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总成绩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10分
4、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总成绩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10分
5、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经测试认定达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考生总成绩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10分
6、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由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调整为考生总成绩增加5分投档
7、烈士子女考生由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调整为考生总成绩增加20分投档
8、俄语语种考生所报省属院校投档分数达所在批次分数降低20分投档调整为10分
9、侨眷考生所报省属院校投档分数达所在批次分数降低10分投档调整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