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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户籍新政即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14/06/11 浏览次数:32

 近日,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针对近年来在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黑龙江省户口登记管理部门将推出一系列措施,并于即日起实施。
   (1)一人多“身份”将依据本人申请注销
   (2)名字登记错误提供有效证明可变更
   (3)夫妻投靠落户凭结婚证即可办
   (4)无出生证明可凭亲子鉴定落户
   (5)非婚生子女凭出生证明随母落户
   (6)毕业生改派超期可迁回原籍
   (7)“农转非”可自愿申请“非转农”一事一议
   (8)“三无”人员10年以上注销本人回来后可恢复
   (9)户口迁移无需再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