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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建立并实行养老护理人员资质认证、持证上岗制度

发布日期:2014/07/09 浏览次数:29

从8日召开黑龙江省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成立大会上获悉,将建立和实行养老护理人员资质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社会工作者技术职称评聘制度,调动社会人员参与养老服务的热情。
    核心内容是将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融合为“养老服务业”,在强化政府“主办养老事业”承担“托底”养老服务责任的同时,加强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把“发展养老产业”交由社会主体来承接。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正是要通过行业协会的组织形式,把各方面参与养老服务的力量整合起来,担负起专业化养老服务提供者和养老服务行业管理者的功能。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一方面,可以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具体服务和发展指导,可以促进社会力量规模化地进入市场,与公办养老服务实体在同一水平线上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体现发展机会的平等;另一方面,可以协助政府调查行业发展状况,提供决策建议。特别是能够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自律,在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同时,维护老年服务对象的权益。
    同时,黑龙江省还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围绕突破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所面临的“养老设施建设用地难落实,信贷和融资难到位,养老服务人员难招难留”的三大瓶颈,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