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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14/09/09 浏览次数:28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建立师德建设的政策体系。具体包括:

  建立师德检查考评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列为教师资格认定、招聘、评优选模、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建立师德表彰制度。每年定期开展全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不断树立师德典型。

  黑龙江省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师德师风专栏定期滚动推出全省师德先进事迹,使师德师风宣传活动常态化。积极开展各种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感人的师德宣讲活动,使师德建设不断深化。